计划生育政策与管理
关于发放2011年独生子女托费的通知
关于发放2011年独生子女托费的通知
根据校医字(2004)03号文件,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公费医疗的独生子女,其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2011年独生子女托费报销手续。
托费自孩子出生第五个月起按每月45元报销,全年12月;[凭社区发票]。报销幼儿园费用按每月100元,全年12个月。[凭正规发票]南航幼儿园不报。
自
1)按照“男单女双”的费用报销原则,2011年独生子女托费由男方所在单位支付;双职工在女方统计。
2)独生子女托费(私托)自孩子出生第五个月起按每月45元标准,凭社区发票据实报销,最多可报销12个月。
3)独生子女托费(幼托费)按每月100元标准,凭幼儿园正规发票据实到财务报销,最多可报销12个月(寒暑假除外)。在南航上幼儿园的不予报销;
二、报销时间
1)
2)2012年2月15、22、29日(每周三);
3)上级单位开会、学校寒假期间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销条件
1)请符合独生子女托费报销条件的教职工,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证、孩子的医疗证和正规发票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2)各单位女工委将符合独生子女托费报销条件的教职工名单和正规发票送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3)审核通过后,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具托费支付单,个人或单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联系电话:84892360
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友情提醒:
开私托费地点:孩子户口所在地的社区。
南航社区:瑞金北村50号服务中心(瑞金路街道办事处旁老年公寓),电话:84685576;
四方新村社区:四方新村二村6栋1楼居委会。
校计划生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