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关于2016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医药费报销工作,经协调、研究后决定,校医院2016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明故宫校区医院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
1、 时间:2016年9月份―2017年1月份报销时间:每周三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2、地点:西苑教职工活动中心一楼大厅(警务室)。
二、将军路校区医院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
1、时 间(每月一次):每月第二周的周一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3:30。(具体日期:9月12号、10月10号、11月7号、12月5号、1月9号)
2、地 点:将军路校区医院四楼。
三、卫桥家属区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
1、时 间(每月一次):每月第三周的周一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4:00。(具体日期:9月19号、10月17号、11月14号、12月12号)
2、地 点:卫桥医务室内。
四、住院取支票时间:
每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五、报销注意事项:
1、报销审批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医疗卡(病历)、转诊单(或急诊记录)、医疗费发票与清单(或处方),药店购药提供处方(校医院医生开具)及清单。
2、本校学生住院申请理赔,需提供下列资料:入院前的门诊记录(复印件)、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发票(原件+复印件)、医疗费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号与联系电话、本人交通银行卡、辅导员电话。
3、当年的医药费发票报销有效时间截止到次年的三月底,逾期不予报销。
注:
1、寒、暑假期间不报销医药费。
2、报销日期遇节假日和新生体检期间则自然暂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