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湖北(武汉)零星返宁教职工隔离观察方案
为了做好从湖北(武汉)返宁人员的隔离观察,有效控制疾病的传播,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认识,疾病的潜伏期最长约为14天,病例存在人传人情况,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1、从湖北(武汉)返宁人员须自行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自离开湖北(武汉)后14天。
2、返宁后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学院)报告行程,主动检测体温及相关症状,同时向居住所在地街道、社区登记报备。
3、隔离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每天检测2次体温同时观察有无发热、咳嗽、进行性呼吸困难等症状,报告给单位办公室,由单位办公室报学校党政办,并做记录,有异常情况报单位办公室的同时报给校医院。
4、如有相应症状,在校医院指导下做好个人防护,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隔离观察期间,校医院安排专人定期电话询问。
6、隔离观察期间若无异常症状,满14天后解除隔离观察。
南 航 医 院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