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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春季学期平稳开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按照省、市卫健委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通过多种途径提前通知学生开学日期,学生在决定行程后向辅导员报备,信息包括出发和预订到达日期、出行交通工具、车次和座号。
2、辅导员收集学生返校信息,上报到学工部、研工部和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上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学工部、研工部汇总信息后通知校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精准施策、联防联控,共同做好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
3、校园内须配有回收口罩、污染物等专用垃圾箱(颜色醒目,并有明显标记)。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根据84消毒液包装上浓度稀释到30-50倍左右)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返校学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
5、对来自不同地区的返校学生采取相应的分类防控管理措施:
对于湖北(武汉)地区返校学生:
1、学生进入校门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检测体温。①发热、咳嗽等异常学生由工作人员带到校医院隔离,由校医院报告属地疾病控制中心,经专家组确认后转运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②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但有其他不适,由工作人员带到校医院隔离观察、治疗。③无异常者,由学校集中隔离观察14天,期间校医院安排医生每天巡诊,监测隔离学生健康状况。
2、返校学生隔离观察原则上须按单人单间安排;隔离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每天监测2次体温,同时观察有无发热、咳嗽、进行性呼吸困难等症状,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症状须通知校医院做相应的处理,若无异常症状,满14天后解除隔离观察。
3、集中隔离观察区域不得使用中央空调。房间、楼道等场所,按照《新型肺炎密切接触者隔离场所消毒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各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均需按照医疗垃圾做规范化处理。( 详见附件1)
4、所有参与集中隔离观察医护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
湖北(武汉)以外地区返校学生:
(1) 学生进入校门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检测体温,同时说明两周内有无湖北(武汉)地区旅居史、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人员接触史,若有则按湖北(武汉)地区返校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若无则回宿舍医学观察14天。
(2)医学观察期间实行晨午检,每天自测2次体温,同时做好宿舍勤通风(每天早、中、晚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勤洗手、出口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控措施,观察有无发热、咳嗽、进行性呼吸困难等症状,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校医院做相应的处理。
(3)医学观察满14天无异常症状者,解除医学观察。
附件1
新型肺炎密切接触者隔离场所消毒技术指南(试行)
一、消毒原则
密切接触者观察期间,对接触者居住生活的环境及使用、接触的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随时消毒。
二、消毒装备
(一)消毒工具:背负式喷雾器、超低容量喷雾器、配药桶(10L)、刻度量杯(筒)等。
(二)防护用品:工作服、隔离服、防护眼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帽子、手套、长筒胶靴、毛巾、污物袋、装工作衣的布袋等。
(三)消毒药械:储备经卫生安全评价备案、在有效期内的消毒剂,如含氯泡腾片、84消毒液、碘伏、75%医用酒精等。
三、各种污染对象的消毒方法
(一)空 气
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不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二)垃圾(从疫区来的进行医学观察同学的生活垃圾,按特殊医疗垃圾处理)
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根据84消毒液包装上浓度稀释到30-50倍左右)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每天定时收集,按特殊医疗垃圾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三)物体表面
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 250mg/L~500mg/L(根据84消毒液包装上浓度稀释到60-100倍左右)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四)地 面
每天用 250mg/L~500mg/L(根据84消毒液包装上浓度稀释到60-100倍左右)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五)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
用 250mg/L~500mg/L(根据84消毒液包装上浓度稀释到60-100倍左右)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h,或采用煮沸15min消毒。
(六)餐 具
煮沸15min或用250mg/L~500mg/L(根据84消毒液包装上浓度稀释到60-100倍左右)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 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七)手及皮肤、黏膜
手消毒可采用有效碘含量为 0.5%碘伏消毒液、含 70%乙醇手消毒液擦拭手部 1min~3min,防止手造成的交叉感染。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然后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 0.5%碘伏消毒液或含氯消毒剂和过氧化氢消毒剂擦拭消毒 3min 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净;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 0.05%碘伏冲洗消毒。
(八)污染物(主要指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随时消毒
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 5000mg/L~10000mg/L(根据84消毒液包装上浓度稀释到3-5倍左右) 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大量污染物,应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干毛巾)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 5000mg/L~10000mg/L(根据84消毒液包装上浓度稀释到3-5倍左右) 含氯消毒剂浇在吸水材料上消毒,作用 30min 以上,小心清除干净。再用 500mg/L~1000mg/L(根据84消毒液包装上浓度稀释到30-50倍左右)含氯消毒剂擦(拖)被污染表明及其周围 2m。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沐浴、更换衣服。
(九)医疗废弃物与垃圾:
患者生活垃圾与脱卸的一次性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按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十)公共场所的消毒
公共场所是指除公共交通工具以外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所有场所,包括宾馆、食堂、超市、体育场馆、活动中心、洗浴、理发、候诊室、候车室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应以清洁为主,平时注意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必要时进行化学消毒。公共场所的终末消毒参考疫点终末消毒。
四、消毒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1、消毒人员操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包括穿工作服、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 及以上)工作鞋或胶靴
2、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
3、脱卸时尽量少接触污染面。
4、脱卸防护用品的每一步均应进行手消毒,所有防护用品全部脱完后再次洗手、手消毒。
南 航 医 院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