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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工作安排,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全力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按照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及我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医院工作开展,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成立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协和
副组长:夏明川 陆 晖
成 员:各科主任
以上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与汇报。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措施的落实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提高医院医务人员认识做好疑似病例筛查、隔离与院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加强发热门(急)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院多部门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变化,做好网络直报等相关工作。
三、落实防控措施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和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
(1)利用网络、广播、展板、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学防治知识宣传,发放健康提示宣传册页等,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科学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按照省卫健委和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指导全校师生的疫情防控实施、师生健康监测工作、提供体温计和防护消毒用品等,并协调学校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场所准备。
(3)组织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学习、培训,转发并学习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医护人员人人学懂弄通,着重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临床表现、传播途径、消毒方法、预防措施等,要求医护人员工作中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采取正确的自我防护措施。
(4)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对来校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询问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或接触过从重点疫区离开者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对以上患者详细登记并按规定报告。
(5)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要求疑似患者就地隔离,等待妥善处置,在对患者做好防护和隔离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向校医院预防保健科和院长汇报,预防保健科要严格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处置、上报。
(6)防控物资保障:药剂科、办公室要做好相应的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消毒防护用品等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
(7)加强同地方卫生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地方卫生部门防控措施和疫情应急预案,保障应急信息、应急渠道的通畅。
(8)积极协助学校制订各类人员、场所、环节等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实施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医院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