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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课证明复检制度
为了落地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特制定疾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一、各单位(学院)要坚持晨午检制度,辅导员老师应认真督促所带学生按时上报健康情况,并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单位(学院)办公室,汇总后交给校医院。配合校医院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校医院就诊并告知辅导员,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首诊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卡及时上报,并做记录,根据相关规定做相应的处理。
三、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四、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持校医院或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校医院保健科开具返校复课证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院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南 航 医 院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