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申请所需材料及有关事项
一、 普通流程:
1.适用于:
(1)已参保暂未下发医保卡的新生
(2)在原户籍所在地住院的学生
(3)江苏(南京)一卡通社会保障卡(三代卡),异地就医备案及刷卡结算不成功学生。
2. 材料清单:
(1)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写明姓名、学号、电话、本人交行卡卡号、辅导员姓名及电话。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打印字迹需清晰加盖医院章。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章。
(4)身份证复印件
二、 特殊情况
属以下情况之一者,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 除原户籍地(限于市)和南京以外的外地医院住院
须提供原户籍地医院或者南京市三甲医院签发的转诊说明,写明具体就诊住院的医院,转诊医生签字,转诊医院盖章。在父母工作所在地住院的,须父母任何一方的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
2. 外伤住院报销
须提供受伤情况说明,写明受伤原因及有无第三方责任人,有无第三方赔偿,辅导员签字,所在学院盖章。
3. 生育
在户籍所在地住院者还须提供结婚证、生育登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南京住院生产者建大卡时需到生产医院提前备案,社保卡刷卡结算。
三、关于江苏(南京)一卡通社会保障卡(三代卡)及异地住院结算的说明
2021级新生及以后学生办理的医保卡为江苏(南京)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此卡具有异地结算功能。所在地已开通联网异地结算的,住院前在“我的南京”、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中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出院时刷医保卡结算住院费用;未开通联网结算的地区或网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及刷卡结算不成功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由校医院代向南京市医保局申请报销,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身份证复印件、交通银行卡号,非户籍所在地住院须提供原户籍地医院或者南京市三甲医院签发的转诊说明。
四、 需要特别申请的情况
恶性肿瘤,精神病等门诊大病,请填写好门诊大病申请单,携带病历等材料,到校医院医保办交材料,再到医保中心办理准入手续后方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或者到南京市有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的审核。
五、 注意事项
1.持有社保卡的老生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无需转诊,但必须凭社保卡办理住院。未刷卡办理住院者,医保中心不予报销(社保卡丢失补卡期间的住院费用除外,须提供住院期间挂失证明)。
2.原在南京有社保卡的参保学生,再参保后不再重新制卡,仍用原来的社保卡(无论本科、硕士、博士,小时候办过南京社保卡均视为有卡),住院时须刷卡结算,未使用社保卡的住院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医保办
202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