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溧阳市大学生医保指南
1.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参保由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负责采集新生参保信息,到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2.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参保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医保费按学制缴纳,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25日。
大学生按学制参保缴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3.大学生参保后如何就诊就医?
(1)门诊。普通门诊费用实行学校包干使用,门诊看病按各校门诊包干规定执行。
(2)住院。可凭身份证直接到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
(3)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院实时结算,市外门诊后回溧阳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4.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住院、门诊大病及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凭身份证直接与医院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基金负担的,由溧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结算。
(2)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3)日常门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5.大学生门诊大病病种有哪些?
门诊大病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病)。
6.如何享受特药政策及办理流程?
(1)参保大学生享受溧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特药政策规定。
(2)办理流程:符合特药待遇规定的参保大学生,到指定医院就诊申请,填写《特药使用申请表》并经指定医院医保办审核,审核后持《特药使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溧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准入手续。
7.符合享受生育待遇的大学生如何报销?
符合计划生育的大学生在市内定点医院分娩后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市外住院分娩后回溧阳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8.大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当地医院就医,转往异地就医应先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发生的住院费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记录等材料(自留复印件)、转外地医院需提供转外就医申请表等统一交至所在高校,由高校统一报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9.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待遇享受学期结束。
10.大学生医保与其他医疗保险之间的衔接有何规定?
大学生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医疗保险的,可先按大学生医保规定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后,再由其他机构进行理赔;也可先由其他机构进行理赔,再按大学生医保相关规定给予保销。
11.大学生毕业后如何接续医疗保险?
(1)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本市户籍)。可按规定继续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4)回原籍的。可到当地参加所在地的医疗保险。
12.哪些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应当从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类别 | 起付标准 | 费用阶段 | 基金支付比例 | |
门诊大病 | 在门诊和住院进行病种专项治疗的,免起付标准 | 医保范围内费用 (按规定限额) | 70% | |
住院 | 三级医院 | 800 | 起付标准以上 | 53% |
二级医院 | 500 | 起付标准以上 | 68% | |
一级医院 | 300 | 起付标准以上 | 85% | |
门诊 | 门诊费用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规定报销。 | |||
生育 | 市内住院分娩按照规定定额补偿,由参保人员凭身份证直接与本市定点医院结算;市外住院分娩后回溧阳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 |||
特药 | 包括基金支付待遇和按规定获得的无偿供药待遇。1.医保基金支付待遇(医保支付期):参保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按规定发生的特药费用按照医保结算价,基金支付比例为35%。2.无偿供药待遇(无偿供药期):参保患者按规定获得的由慈善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无偿提供的特药,医保基金和个人均不再支付特药费用。 | |||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6万元。 | |||
大病保险 | 符合大学生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一个学年内,个人自付金额1.7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1.7万元以上至5万元部分,支付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不设封顶线。 |
溧阳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电话:8720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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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