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关于开展十二月公费医疗报销工作的通知
一、报销时间及地点
根据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校医院工作安排,
2022年12月份公费医疗报销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具体安排 如下:
日期 | 报销时间 | 地点 |
12月 12-13日 (周一至周二) | 8:00—12:00 14:00—17:00 | 将军路校区医院一楼 |
12月 14日 (周三) | 8:00—12:00 14:00—17:00 | 南航西苑 教职工活动中心一楼 (可取住院支票) |
12月 15日 (周四) | 8:00—12:00 14:00—17:00 | 明故宫校区体育馆 (可取住院支票) |
12月 16日 (周五) | 8:30—12:00 13:30—16:30 | 卫桥新村医务室 |
12月 19日 (周一) | 9:00—12:00 13:00—16:00 | 天目湖校区医院 |
因疫情防控需要,此阶段公费医疗报销工作不在现场核算金额,请前往报销的师生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导,遵守现 场秩序,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排队间隔1米以上。
二、报销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方便我校师生报销医疗费,提高医疗费报销效率,医院本学期起启用公费医疗报销系统。
为保证医疗费报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提醒如下:
(一)门诊发票
1.分为江苏省内医院电子发票和其它发票两类,报销时 需分类粘贴。
(1)江苏省内医院电子发票:仅需粘贴发票联。
(2)其它发票:包括所有药房购药发票、部队医院、 外省发票、使用医保或商业保险后发票等:报销时除粘贴发 票外,尚需粘贴明细清单。
2.如自行打印电子发票及医药费报销单(附件),需调整 为A5纸大小(约A4纸一半)。
(二)住院发票
住院发票暂时按原要求提交发票、清单、出院小结,
需粘贴,并将姓名、电话、医疗证号
注于发票空白处。报 销后出院记录及清单不再退回,如需存留,请自行提前复印保存。
如需了解具体报销金额,可在票据递交两周后电话询问
校医院会计室:84892314。
相关事宜可咨询校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84892319。
附件:医药费报销单医药费电子报销单.pdf
校医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