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关于大学生医保门诊政策调整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服务工作,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新的医疗保障政策,现将(宁医发〔2022〕95号)文件精神解读并告知如下:
1. 持医保卡就诊结算。从2023年1月1日起,大学生请务必持医保卡就医并刷卡结算。2022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门诊医疗费按学校公费医疗相关规定予以报销,报销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过期作废。
2. 参保地就医直接刷医保卡结算,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持省卡或三代卡结算(含门急诊和住院)或扫“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就医。
异地就医请通过“我的南京”APP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异地就医备案----正常备案或承诺备案),成功后持省卡或三代卡就诊结算(见下图)。尚未持有省卡的同学可选择我的南京APP或者自行前往人社网点(如:学校门口交通银行)办理。
调取“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方法有3种:(1)“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医保电子凭证”;(2)“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3)“我的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凭证----激活医保凭证。
未刷医保卡(未扫“医保电子凭证”)或未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不享受统筹待遇,全额自费。
3.尚未领取医保卡或持有第一代医保卡(卡面上标注有“南京市民卡”字样)的同学,可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扫码就医。
4.参保大学生的门诊统筹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100元,在社区医疗机构及校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60%;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4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600元。
参保大学生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1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500元。
5.门诊高费用可享受补偿待遇。参保大学生在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基础上,按规定享受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
一个待遇年度内,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享受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在社区医疗机构及学校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50%;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800元。
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表
个人自付部分的起付标准
2000元
基金支付比例
社区医疗机构(含校医院)
50%
非社区医疗机构
30%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2800元
如需了解更多医保信息,请登录“南京医疗保障局:http://ybj.nanjing.gov.cn/”、“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医院”官网;或关注“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智慧门户”。也可以致电医保办:8489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