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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6
浏览次数:
279
作者:
来源:南航校医院
责编:
供图:
审核:
关于2015年上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医药费报销工作,经协调、研究后决定,校医院2015年上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明故宫校区医院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
1
、
时间:3月份―7月份报销时间:每周三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2、地点:西苑教职工活动中心一楼大厅(警务室)。
二、将军路校区医院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
1、时 间(每月一次):每月第二周的周一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3:30。
(具体日期:3月9号、4月13号、5月4号、6月8号)
2、地 点:将军路校区艺术中心二楼204b(医院过渡房)。
三、住院取支票时间:
每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四、报销注意事项:
1、报销审批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医疗卡(病历)、转诊单(或急诊记录)、医疗费发票与清单(或处方),药店购药提供处方(校医院医生开具)及清单。
2、本校学生住院申请理赔,需提供下列资料:入院前的门诊记录(复印件)、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发票(原件+复印件)、医疗费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号与联系电话、本人交通银行卡、辅导员电话。
3、当年的医药费发票报销有效时间截止到次年的三月底,逾期不予报销。
注:
1、寒、暑假期间不报销医药费。
2、报销日期遇节假日和新生体检期间则自然暂停一次。
明故宫校区医院急诊电话:84892328
办公室电话:84892325
将军路校区医院急诊电话:52119819
办公室电话:52116007
天目湖校区医院急诊电话:0519-88970120
办公室电话:0519-8897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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