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上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5浏览次数:214作者:来源:校医院责编:供图:审核:

为进一步做好医药费报销工作,经协调、研究后决定,校医院2019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明故宫校区医院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

 1 时间:20192(开学后)—7月报销时间:每周三全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4:30。

 2、地点:西苑教职工活动中心一楼大厅(警务室)。

 

二、将军路校区医院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

 1、时 间(每月一次):每月第二周的周一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00—3:30。

(具体日期:34号、48号、56号、63号)

 2、地 点:将军路校区医院四楼。

 

三、卫桥家属区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

1、时 间(每月一次):每月第三周的周一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4:00。

(具体日期:311号、415号、513号、610号)

  2、地  点:卫桥医务室内。

 

四、住院取支票时间:

 

每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五、报销注意事项:

1、报销审批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医疗卡(病历)、转诊单(或急诊记录)、医疗费发票与清单(或处方),药店购药提供处方(校医院医生开具)及清单。

2、本校学生住院申请理赔,需提供下列资料:入院前的门诊记录(复印件)、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发票(原件+复印件)、医疗费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学号与联系电话、本人交通银行卡、辅导员电话。

3、当年的医药费发票报销有效时间截止到次年的三月底,逾期不予报销。

 

注:

1、寒、暑假期间不报销医药费。

2、报销日期遇节假日和新生体检期间则自然暂停一次。